9月3日,曾任广东省阳江市地税局程村分局局长的林其军,携带1亿元借款突然“失联”跑路。记者调查发现,林其军身为地税分局局长,却幕后操纵全家经商做生意长达10年。亦官亦商的身份令其左右逢源,成功借款上亿元。然而,阳江市地税局至今对林其军是否违规经商、是否利用职务影响力仍无结论。(10月19日人民网)
面对分局局长“失联”,顶头上司还是有点“应急反应”能力,在仅仅“失联”10天后,便通过《阳江日报》找人,这比起河南内乡县在某科级干部脱岗7个多月后才发政府公告寻人,速度可谓“快”多了。
然而,这点“反应速度”,对文中主角林其军来说,只不过让其最后的“一走了之”来得更“轰轰烈烈”,而那段10年经商故事似乎依然一片朦胧。“有没有经商,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,只能联系上他本人才清楚”,这是找人者,也就是阳江市地税局局长蒋某的说辞。乍一看,就是朦胧之中打出的一个带着怪味的哈欠。人都不见40多天了,你还能怎样联系?即使联系上了,他会主动告诉你“我经商、我利用职务之便”吗?
记者都能调查作出结论,再加上众多债主的“不安静”,很难说蒋某对此事心里没点谱。但细想之后,也不难揣摩其中端倪。在“一岗双责”等制度的约束下,“一把手”对下属的违规违纪难以免责。长达十年的经商活动,如果没有察觉或察觉到之后没有采取惩处措施制止,蒋某都不会站得端坐得正。为此,面对采访,当然只有含糊其辞。
但当地的某种风气却不怎么“委婉”。一位曾在阳江市工作多年的处级干部告诉记者,当地公务员隐蔽经商“见怪不怪”,只要没人检举揭发,主管部门多是“睁只眼闭只眼”。如果说林某的十年“潜伏”恰好的验证了“见怪不怪”的话,蒋某的闪烁其词,则是“睁只眼闭只眼”的间接佐证。
明令禁止的行为,却能成为当地的社会风气,其中玄机不得不让人反思。公务员不得经商,但对家属却没有明规,只要让家属上阵充当法人代表,就能轻松挡住法律的“第一鞭”。而在“联系本人才清楚”的执法语境下,也便没有了“第二鞭”“第三鞭”的说法。这样的监管体系,恐怕也仅仅是为所谓的廉政防线应景而已,而谁又能阻止林某“透过现象看本质”呢?(董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