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应 :“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”
近日,许思龙已向昆明市盘龙区法院起诉嘉里粮油(防城港)有限公司、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(金龙鱼的生产公司)与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,要求三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召回其生产、销售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转基因食用油,重新更换产品标签,转基因食品标识清晰后再进行销售。
对此,食用油企业并没有回避。9月11日,金龙鱼的生产公司——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发表了《关于金龙鱼产品标识的声明》。
其表示:我司采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的产品,其产品标识符合我国农业部制定的国家标准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》的要求,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转基因标识的位置及字体大小等内容,关于标识位置,该标准要求转基因标识应当放在紧邻产品配料表的位置;关于字体,该标准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1.8毫米。“我公司产品的标识只能并且已经完全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标注,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。”
中粮福临门公司公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:公司产品标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争议 :1.8毫米的字体是否“明显”“醒目”
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国家标准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》的要求,转基因标识字体高度不小于1.8毫米。
而在许思龙看来,“1.8毫米的字体,不可能明显”。
记者获悉,针对“转基因标识”,虽然各种法律、法规数量上不少,但却存在操作性不太强的问题。有的法规要求转基因产品的标识要明显、醒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