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报讯 (记者/牛思远)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在官网发布消息,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标示为“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”等8批化妆品产品不合格。其中,标示为“采妮雅速效增白祛斑王”的3批不合格化妆品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广东。
为加强化妆品监管,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对部分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,发现标示为“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”等8批产品不符合规定。南方日报记者查阅了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,8批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标示的生产企业为广东企业。
其中,标示名称为“采妮雅速效增白祛斑王”的不合格产品标示生产企业为“中国(深圳)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”,其不但未标示生产日期或批号,其产品中还检出汞超标,涉嫌无证生产;标示名称为“卡美乐中草药特效祛斑益肤霜”的不合格产品,标示的生产企业为“广州卡美乐化妆品有限公司”,同样未标示生产日期或批号,其产品中也检出汞超标;标示名称为“立时美药物祛斑美颜套装”的不合格产品,标示生产企业为“广州市雅美堂化妆品有限公司”,生产批号为“14A15”,亦检出汞超标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,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监管,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(含网售)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。
此外,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各地深查深究,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涉嫌犯罪的,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,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