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篡改高考志愿的梁继鹏到平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案,可公安局的人称,“想报案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立案才行”。梁继鹏又赶到宁固派出所,但派出所拒绝立案,理由是“事情还不清楚,你得联系招办核实”。(8月2日新华网)
高考作为不少人尤其是农村孩子的人生独木桥,理应得到有关部门动用法律手段细心保护,警醒不轨之念,惩治不轨之行。然而正所谓理想很丰满、现实很骨感,不是每件事背后都是有关部门的全心全意。梁某志愿被篡改,本就犹如晴天霹雳,转而寻求警方帮助,却因“事情不清楚不予立案”又碰了一鼻子灰,无疑让象牙塔之梦雪上加霜。
笔者对梁某的不辛遭遇表示同情,更对“不清楚不立案”感到不解,这种冠冕堂皇“不三不四”的解释,竟然出自人民警察之口,着实让人诧异。
乍一看,人民警察没有说不立案,只要事实清楚就可,像是在履职。但细想,报案人自己都摸不着头脑,又如何能让警察清楚?就因为不清楚怎么回事,才不得不寻求警察帮助,怎料,自己的诉求却成了别人的门槛,难道要报案者亲自将案件查清楚,最后才向警察“借手铐”?
人民警察除暴安良之责,远非停留在对犯罪分子拷上手铐那一瞬间。在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前,还有大量的细节应由人民警察去侦破,而其中的方式方法,比如调阅监控录像、追查IP地址等,恐怕是常人难以做到的。警察不行动,难道让文弱书生去僭越?
每年高考期间,很多地方都能见到“警察叔叔”为考生开道的“好人好事”,人民警察俨然高考圆梦的守护神。然而如今发现,某地神坛上下的差别,也许仅仅就是几个字而已。